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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安全生产法》有感

发布时间:2023-06-13 阅读量:

通过这次学习,我对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,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工作的重要性!

新修订的《安全生产法》将成为我今后工作、学习中的指路灯塔,随时告诫我们“生产安全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”!,任何麻痹大意都可能埋下隐患,只有始终思危、如履薄冰,安全才能长治久安。在思想上,应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安全危及意识,进一步的增强安全责任意识。在行动上,继续坚持我们严谨的工作态度,不因完成任务而懈怠,不因完成任务而麻痹大意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更进一步的提高,两者完美的结合在一起,扎扎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完成好每一项工作。

在生产中,生产者实现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的观念转变,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。但是,要确保生产安全,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,还必须由“我要安全”转变到“我会安全”,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,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。

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不按章作业,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。这些事故的发生,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,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清,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。事实证明,如果对危险点不预测、不防范、不控制,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,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,才是真正的安全。只有责任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,安全行为才能自觉、具体,安全生产才能有效进行;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,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,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。

此次《安全生产法》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,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。这就要求我们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,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、无目的、粗放型向有计划、有目的、精细型转变,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,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,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,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。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不断的深入学习《安全生产法》,融会贯通到工作中,做一名安全生产的践行者。(王海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