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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淮盐文化研究会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-08-14 阅读量:

连云港市淮盐文化研究会工作制度

一、会长办公会议制度

1.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主持,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召开。

 2.参加会长办公会议的人员由正副会长、正副秘书长组成。根据会议内容,必要时由会长确定常务理事、理事参加或列席会议。

3.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需要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并通过的事项。

⑴讨论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的团体会员的发展与除名;

⑵审批个人理事的发展与除名;

⑶讨论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职权涉及的有关问题;

⑷讨论有关本会章程的修改、经费来源、资金管理使用等重大问题;

⑸讨论正副会长、正副秘书长认为应该提出讨论的问题;

4.会长办公会议的议程安排和具体事宜的准备,由本会秘书长负责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


二、常务理事会议制度


1.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。

2.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2,原则上安排在上半年1,下半年1次。

3.常务理事会讨论的事项:

 ⑴讨论决定团体会员的发展与除名;

⑵讨论决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有关职权中的问题;

⑶讨论决定会长办公会议提交讨论决定的事项;

4.常务理事会的议程安排和具体事宜的准备,由本会秘书长负责,并作好会议记录。


三、理事会议制度


    1.本会理事会议由会长主持。

 2.本会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,一般安排在下半年常务理会会议之后。

3.理事会议讨论的事项:讨论决定本会章程规定的理事会职权中重大事项。

4.理事会议的议程安排和具体事宜的准备,由本会秘书长负责,并作好会议记录。


四、年会制度

1.本会年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,邀请名誉会长、顾问到会指导。

2.年会每年召开1次,可以与理事会同时召开。

  3.年会内容:

⑴进行理论研讨;

⑵总结上年研究会工作,安排部署下一年工作。

4.年会的议程安排和具体事宜的准备,由本会秘书长负责,并作好会议记录和综合好会议情况。